不熟悉和不遵守下列安全警示將可能引起液壓升降平臺的安全事故
·每天使用前,必須檢查液壓升降高空車是否已經(jīng)有正常的保養(yǎng)。
·操作前,必須確信高空車停在堅實的水平地面上。確定手閘已經(jīng)閘上,所有必要的附件必須到位(如輪胎墊塊、安全警示旗等)。支腿必須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,以保證穩(wěn)定性。如果必須在斜坡上工作(最大為5°),必須全伸支腿,并在高坡一側工作。
·上、下汽車或工作斗必須使用已提供的梯子、踏腳或墊塊。
·工作斗上的操作者必須穿戴安全規(guī)范所規(guī)定的防護設備,并將其固定在安全錨圈上。
·液壓升降機操作者所用防護設備必須與工作要求相一致,必須符合安全標準。
·在操作設備如回轉、升臂等,必須確認無交通妨害、周圍無障礙物或高壓線的干擾。
·務必使行人遠離高空車并和工作區(qū)域保持一定距離。
·起重臂下,嚴禁站人。
·必須緩慢地操作控制閥手柄,以達到平滑的動作,防止突然起動或停止,防止堅實的物體接觸臂與工作斗,如樹枝、建筑物等。
·決不允許液壓升降機的工作斗承受側向旁載荷,或者從工作斗上部離開工作斗到別的建筑物上,或用工作斗側向拉動物體。
·工作斗的額定載荷為200kg,不準超載。額定載荷包括操作者、工具、物品等全部。
·不準站在、坐在工作斗的邊緣上或把肚子靠在工作斗邊緣上。
·不準在液壓升降平臺工作斗上放置梯子、墊子,以增加工作斗高度。
·不準在升臂或工作斗內(nèi)有人的情況下移動作業(yè)車,否則將引起人身傷亡事故。
·在運行時,臂與支腿必須處于正常的收縮狀態(tài)。
·如發(fā)現(xiàn)車載折臂式液壓升降平臺操作或功能失常,請立即報告濟南龍豪液壓機械有限公司售后服務部。(GC)